两部门公布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

2024-09-04 15:45

南方财经9月4日电,据财政部网站,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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